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8-02 09:48:21

第一部分: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负责莲花山保护区域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

(二)组织调查莲花山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建立数据档案,做好莲花山保护范围和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莲花山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承担森林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文化知识的科普及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莲花山的日常巡查,开展保护范围和公园森林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森林资源管理、生态环境维护、休闲场所提供,做好保护范围和公园旅游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

(六)行使《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

(七)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莲花山保护的相关工作。

(八)编制公园总体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

(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是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柳办〔2019〕78号),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法规事务科、安全防火管理科、旅游规划科、科普宣教科。

 

第二部分: 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 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3567.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76.09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14.07万元,增长16.8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1.9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94.45万元,下降27.27%,主要原因是:林业发展扶持资金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转为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下达列支。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7.86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57.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林业发展扶持资金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转为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下达列支;二是新增建筑垃圾清理前期经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66.32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2.06万元,下降38.81%,主要原因是: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191.2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07.29万元,下降52.01%,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预算执行率,减少资金结余。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3567.3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499.64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14.07万元,增长16.8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2.42万元,增长34.82%,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4名在编人员;二是年度社保基数调整,支出相应增长。

2.卫生健康支出25.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41万元,增长33.90%,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4名在编人员;二是年度社保基数调整,支出相应增长。

3.城乡社区支出3189.3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09.30万元,增长28.60%;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2021年莲花山保护区整体规划研究编制费;二是新增莲花山保护范围迹地生态修复经费,园区日常管理和维护经费增长,以及莲花山片区日常工作经费增长;三是支付2021年林业发展扶持资金增长,以及新增2021年建筑垃圾清理前期经费。

4.农林水支出149.6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涉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莲花山保护范围人文资源调查工作经费等项目开展。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6.32万元,下降23.64%,主要原因是:莲花山保护范围人文资源调查工作经费、莲花山三区标识界桩建设项目(一期)建设等项目完成。

5.住房保障支出48.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费用缴纳。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90万元,增长32.51%,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4名在编人员;二是年度社保基数调整,支出相应增长。

6.年末结转和结余67.7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89.65万元,下降73.69%,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预算执行率,减少资金结余。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5.3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80.27万元,下降29.16%。其中:基本支出629.68万元,项目支出1265.65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58.72万元,支出决算为189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7%。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26万元,支出决算为5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2 %。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主要涉及人员变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13万元,支出决算为2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2%。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主要涉及人员变动经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76万元,支出决算为2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6%。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主要涉及人员变动经费。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0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按实际工作执行,主要用于2021年莲花山保护区整体规划研究编制费。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620.61万元,支出决算为168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2%。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主要涉及人员变动经费等,以及使用上年结转结余。

(六)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27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七)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莲花山保护范围人文资源调查工作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7.70万元,支出决算为4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65%。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主要涉及人员变动经费。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629.6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9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3%。主要原因一是新增4名在编人员,二是年中预算追加,涉及人员变动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6%。主要原因是会议费、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工作开展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5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0.97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57.8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5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57.86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7.86万元。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林业发展扶持资金。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8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莲花山保护区域范围内的违规建筑垃圾清理费用。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4%,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4%, 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公务接待人数为2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2.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0.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6.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2辆运输车,1辆洒水车,4辆观光车,1辆森林防火运兵车;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0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1.42%。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自评,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未纳入绩效自评范围,资金主要用于按协议直接支付林业发展扶持资金。

共组织对“莲花山保护范围迹地生态修复”、“绿化养护”、“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经费”、“森林公园保洁”、“治安辅助服务费”等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1.4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对森林公园的建设经营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维持公园正常运行及持续发展,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效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森林公园保洁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无发现主要问题。莲花山保护范围迹地生态修复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无发现主要问题。绿化养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无发现主要问题。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无发现主要问题。治安辅助服务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6分,无发现主要问题。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版权所有: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ICP备案序号:桂ICP备2021000501号-1

主办单位: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地址:柳州市桂柳路168号       E-mail:lzslhsbhzx@163.com